安徽省宁国市安徽材料工程学校数控车床改造升级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安徽材料工程学校数控车床改造升级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发兰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品尚都**号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安徽材料工程学校数控车床改造升级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加强数控类专业学生技能训练,展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类专业的办学成果,营造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以及交流新知识、新技术在数控类专业教学中的运用经验及满足我市的技能培训,专业人才培养和技能等级考核,及举办技能大赛等方面综合统筹,拟对本校现有**台数控车床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包含机械部分检修,调教,将原HNC控制器全部升级为FANUC-Oi-TF PLUS控制系统。 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规范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海云、黄孝国、方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落花荡路**号、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A-****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地 址:宁国市落花荡路**号
联系方式:曹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A-****室
联系方式: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金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pdf
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