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潘集镇中心学校、冯瓴乡中心学校、新店镇中心学校*个乡镇****学年度食堂新鲜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一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潘集镇中心学校、冯瓴乡中心学校、新店镇中心学校*个乡镇****学年度食堂新鲜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邱县朝晖饮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霍邱县长集镇霍姚路
中标(成交)金额:参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食市场价格荤菜降低** % ,素菜降低 ** %。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以教育局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原产地及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 | 鸡肉 | 品牌:大用 型号:每包*kg~**kg | 河南省、河南大用实业有限公司 | kg | 以实际 供货为 准 | 参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同期食市场价格荤菜降低** % ,素菜降低 ** %。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以教育局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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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猪肉 | 品牌:福润 型号:猪肉(猪肉修除皮、筋、血管、骨头、淋巴等 后,剩下部分的瘦肉比例不少于 **%)。 | 安徽省、安徽省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kg | 以实际 供货为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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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炳龙、李勇竞、卢义柱、李传富、王平、尹晓玲、张泽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教育局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街道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