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和干旱灾害)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迁市轩丽包装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项里街道红星居委会西叶组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灵璧县****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和干旱灾害)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信光肯都、海的、天中鸟、海的、天中鸟、瑟维尔/ SHWIL 规格型号及数量:橡皮艇型号:SYJY***-ME***(*艘)、橡皮艇发动机型号:HD**F(*台)、冲锋舟型号:TZN***(*艘)、冲锋舟发动机型号:**F(*台)、冲锋舟拖车型号:TC***(*辆)、防汛排涝水泵型号:SW*CCY(**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居凌(组长)、付克亮、刘树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通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奇石小镇仁义街***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灵璧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灵璧县钟灵大道尚东国际安置小区
联系方式:马主任 ***********
名 称: 安徽通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奇石小镇仁义街***号
联系方式:王工 ***********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情况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