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B****WHCGDY****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年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采购项目**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丰河路***号
*.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氰烯·戊唑醇 品牌:劲兴 规格型号:氰烯·戊唑醇 数量:*.*****吨 单价:**.*万元/吨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何基伍(评委会主任)、任艳春、吕庆香、沈姮、袁桂实(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代理费收费金额:贰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五河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南湖路***号卡尔森国际创新产业园*号楼***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桂实(采购人),张太和(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响应表
*.分项报价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