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辖区-交易结果】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安徽
2023-04-26
发布时间2023-04-26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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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未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号*号楼***、***间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和工作部署,在宿州市现有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基础上,一是进行共享平台的升级完善,进行政务门户建设、五类行政管理系统、数据核查系统的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化基底,解决数据问题;二是结合宿州实际开展以信用应用为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开展以信易评价为基础的政策评级匹配系统的建设、深化信用与政务服务有效结合的信用核查系统建设,加大信用辐射广度和深度,推进信用在各领域的渗透能力及服务能力,支撑全市“放管服”改革;三是结合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开展信用运营服务,进一步完善数据积累、深化应用推进、保障平台安全,全面推动新时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走细,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服务要求:(一) 共享平台升级完善(*)政务门户建设政务门户主要面向信用业务协同部门,提供便捷化的业务协同办理、信用工作成效展示、信息查询、数据及服务统计分析等于一体的在线综合开放型窗口,提高部门业务协同的效率。主要包括政务应用展示门户、政务信用业务应用、政务应用门户管理。(*)五类行政管理系统建设结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考虑到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面向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提供五类行政管理数据的归集、报送、审核、公示等业务支撑,更好满足信用考核要求。结合业务应用实际,系统需支持数据采集,辅助填报,数据审核管理,信用系统联动,信用查询及公示,数据质量分析功能应用。(*)数据核查系统建设数据核查是指对宿州市各有关部门的“双公示”信息的核查,对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双公示”信息公示公开情况自查自纠,梳理建立“双公示”工作台账,主动查缺补漏。结合“双公示”业务应用,系统提供文书号查询、疑似缺失数据功能。(二) 信用应用创新建设(*)政策评级匹配系统建设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多项助力企业发展的政策,但政策落地过程中,因种类较多、专业性强、时效要求高、信息不对称,企业难以及时、快捷和足额享受政策红利。政府找企业、企业找政策,很多好政策与企业擦肩而过。政策评级匹配系统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打造创新应用,实现行业部门主动式服务,为信用主体提供政策福利匹配服务,真正让惠企“黄金政策”加快变成“黄金效应”。结合业务应用实际需求,系统主要包括评级管理,分级分类政策匹配管理,主体信用维护,信用监管数据统计。(*)信用核查系统建设,信用核查系统与业务部门进行对接,核查结果包括核查联合惩戒对象信息、行政许可处罚信息等。系统记录部门通过核查接口调用次数,进行查询单位数量、事项数量、查询量等统计。同时,基于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惩戒措施清单信息,对各级部门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评奖评优等信用数据进行核查,核实在联合奖惩工作中是否有“应惩未惩、应报未报“情况,从而提升我市信用应用水平。结合业务应用实际需求,系统主要包括信用核查、反向信用核查、大数据核查,核查信息管理,“应惩未惩”核查,反向信用核查分析报告。(三) 信用运营服务(*)基础数据保障服务制定数据标准,明确数据归集目标及责任,对数据量、数据质量进行监督监管,全面优化数据归集管理制度。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按照信用信息标准规范,协助编制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与各部门政务系统资源目录体系进行对接与整合,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完善数据服务、数据治理、并按季度提交数据保障服务报告。(*)专题业务保障服务根据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为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专题业务保障服务,并按季度提交服务报告。*、双公示业务咨询指导。解读国家“双公示”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建立“双公示”工作制度,规范指导宿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包括“双公示”工作制度建立、目录编制和公开、全市各部门数据质量、数据报送增长率等指标咨询指导工作。*、五类行政管理数据业务。积极响应国家、安徽省及宿州市对五类行政管理数据考评工作的部署要求,提供考评指标解读服务,为考评工作中提供指导。*、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协助编制宿州市联合奖惩清单、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及案例收集并机制化上报。*、信用承诺制度推广。协助进行宿州市行政审批单位信用承诺事项清单梳理,提供承诺书样板编制及流程制定指导,通过接口对接,实现信用承诺嵌入。*、政策评级业务推进指导。依托国家、省层面的信用评价结果,探索建立宿州市特色的综合评价体系,为宿州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信用报告业务应用推进。协助制定信用报告模板及出具流程、拓展信用报告使用场景。*、“信易+”应用推进。重点协助协同相关单位推进各类“信易+”落地。*、权益保护机制协助建立。协助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和主体权益保护机制,配合做好信用信息异议申述和信用修复工作,保障国家、省和市信用信息同步。*、企业信用核查推进服务。协助推广企业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如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业务部门在相关业务部门主动查询申报企业的信用记录,供行政审批时参考。**、诚信文化宣传服务。配合各主管部门推动宣传工作,根据“诚信建设万里行”要求,通过各方协调审批,协助开展诚信文化宣传展示。协助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营造良好守信氛围。**、信用平台观摩会支撑。参与国家、省级每年召开线上观摩会,持续与宿州市开展协助与沟通,提供观摩会考核指标解读。响应国家、省每年观摩会要求,在一定范围内改造提升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网站功能,以适应观摩会工作要求。辅助整理并协助观摩会相关规范文件工作,提供观摩会需要相关材料服务。(*)安全管理运维保障服务*、数据库运维。主要包括数据库巡检、数据库冗余调整、数据库性能调优、数据库容灾服务、数据库备份及恢复、数据库应急处理。*、软件管理运行维护。主要包括预防性维护服务、代码 bug 改善服务、优化性维护服务、基础软件监控功能性巡检及分析等 * 部分内容。*、系统运维保障服务。主要包括系统巡检、存储巡检、系统监控、日志分析、系统故障处理(故障分析、定位、解决)内容。

*、云主机安全运维。定期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和分析;对申报的故障,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或现场技术支持,修复故障。*、网站安全运行维护。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客户方提供的安全漏洞扫描报告,针对漏洞级别,及时进行中高危漏洞处理。(四) 基础支撑建设本项目需由中标供应商提供为期三年的互联网 IP 租赁服务,相关附属工程设备购置

服务时间: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保证提供 *×** 小时服务,技术服务主管手机需 ** 小时开机,接到服务请求后,服务响应速度不得大于 * 小时,故障修复时间采取以下分级服务机制:一级(紧急的)-关键性功能不可用,情况危急,影响严重,需立即解决的故障,故障修复时间为 * 小时内。二级(严重的)-部分功能不可用,系统性能受到影响,也需立即解决,故障修复时间为 * 小时内。三级(限制性的)-较小的系统性能受限,影响不大的功能或配置问题,需尽快加以解决,故障修复时间为 ** 小时内。

人员要求: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除了配备专业的项目团队,还需要提供 * 名人员的驻场服务,工作时间为 * 天** 小时(每周)。

等保测评:本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为期 * 次的三级等保测评服务,确保平台的建设符合三级等保要求。

计划安排:本项目计划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全部内容,包括共享平台升级完善、信用应用创新建设及信用运营服务。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月完成共享平台升级完善及信用应用创新建设,运维服务工作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刚(组长)、陈咏梅、王海涛、梁菁、郭香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万元(包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博览城 ** 栋,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 王科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 宿州市中豪博览城 ** 栋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