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技师学院大数据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T***********
二、项目名称:安徽六安技师学院大数据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红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西路和顺商务中心B区****室
成交金额:壹佰伍拾捌万陆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大数据计算节点、ICT 实验云平台-大数据实验模块、装饰、ICT 实验云平台-基础模块 品牌:超聚变、浙江华为、红地、浙江华为 规格型号:****HV*、ICT实验云平台V*.*-大数据实验模块、定制、ICT实验云平台V*.*-基础模块 数量:*台、*套、*项、*套 单价:*****元/台、******元/套、******元/项、******元/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武松、吕志明、李珍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号国贸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六安技师学院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祁门路****号国贸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飞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