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B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梓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华贝城市广场*幢*****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采购项目(第二包) 施工范围:本批次项目分布于市内各乡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增设波形梁护栏、单柱式交通标志、强制性减速带、爆闪灯、标线、凸面镜等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王俊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永平、张军、章熙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号、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A-****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宁国市迎宾路**号
联系方式:商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A-****室
联系方式: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先生、金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宁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