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调解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信息
上海
2022-08-23
发布时间2022-08-23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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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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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调解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

    项目名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调解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调解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建设一套标准化的高清调解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覆盖法院**间调解室,现已建设*间调解室,剩余*间调解室于****年建设,系统实现以下建设目标:*)针对各调解室的法官、当事人信息的音视频同步采集、录制,调解全程无缺失存档。*)实现对调解过程中相关人员提交的信息或交互的信息全程留痕。*)构建规范化的调解业务流程,实现对调解室相关信息的全面管理,实现对调解室的录音录像与电子笔录的同步归档、点播等。*)音视频采集:每间调解室安装*台高清摄像机及*个全向音频采集设备,分别针对法官、当事人进行实时采集。并配套*台高清摄像机,对调解过程中相关人员提交的信息或交互的信息实时采集。*)音视频录制:每间调解室配套一台同步录音录像主机,对采集的音视频信号实时录制。*)调解室信息管理:实现对调解排期获取;多画面合成、电子笔录与录像同步归档、调解室录像点播等相关调解室信息管理功能。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设备的供货、系统安装调试,集成和验收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及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号**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年**月)及《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年*月)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供应商在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观看线上直播培训回看,也可登录采购云平台查看培训操作手册或培训操作视频。*、采购云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响应文件开启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响应文件;*)能够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项目联系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项目联系人无法在磋商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信息的更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更新信息而导致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地 址:石龙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韵娉

    电 话:********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