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摊位招租项目 投标邀请 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摊位招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YFZB****-*** *.*项目名称: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摊位招租项目 *.*资金来源:由投标人自筹 *.*招租期限:租赁期限*年。 *.*招标内容:
*.*经营范围:摊位经营的品种只限于核心景区允许经营并本摊位营业执照准许的商品,但不得经营米饭、炒菜等餐饮及封建迷信、摄影及特许经营的项目。摊位只能使用电加热食品,禁止使用液化气、石化燃料、燃油、煤、柴火、木炭等明火加热食品。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法人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版权所有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登陆查询https://zxgk.court.gov.cn/zhixing/结果为准)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网页截图。 *.*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zjj.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支付。 *.*投标截止:****年*月 * 日* 时 **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为:****年*月 * 日* 时 **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号,澧滨小学对面相应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缴纳保证金金额:包*:*****元;包*:*****元;包*:*****元;包*:****元;包*:****元;包*:****元;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缴纳方式:投标人可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也可采取提供银行保函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 标 人: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