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收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异议,已对异议作出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现恢复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发布时间 | 2025-04-18 | 招标类型 | 招标信息 |
招标联系人 | 代理联系人 | ||
招标联系电话 | 代理联系电话 |
关于恢复“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收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异议,已对异议作出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现恢复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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