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当区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贵阳市乌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乌当区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通字〔****〕***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贵阳市乌当区司法局(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乌当区高新社区石厂坡路。*.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社区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业务用房。*.计划工期:***日历天。*.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本标段为****.***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万元,设计费约**.***万元,勘察费约**万元。*.招标范围:*.*.勘察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边坡设计、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配合设计进行的补勘等相关内容的全部地勘服务工作。*.* 设计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施工招标范围: 含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含边坡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针对施工单位的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针对勘察单位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②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③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本项目投标活动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驻至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编标工具咨询电话:****-********,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yang.gov.cn)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https://***.**.***.**:**/TPBidder/memberLoginForJsgc)
*.*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监督部门:贵阳市乌当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蓝波湾*新天卫城卫央街区*栋*楼。
电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贵阳市乌当区司法局(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孙金虎 | 联系人: | 陈昌明、董松、张奇飞 |
电话: | ****-******** | 电话: | *********** |
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贵阳市乌当区司法局(招标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