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NJFJ*******-**GCGH
项目名称: | 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修缮(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因“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原因,已填写的报价评审相关内容未显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的报价评审中,增加:
“三、偏离率;偏离率=***%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四、报价打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扣*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扣*.*分。偏离不足*%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要求工期变更为:
总工期要求***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
招标文件其余工期要求均以此为准。
*.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澄清以下内容:
*)澄清*.*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招标文件;
*)澄清*.*.*工期延误,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招标文件;
*)澄清**.*.*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招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上午*:**。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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