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浦东知识产权大数据智能应用管理系统优化升级软件开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浦东知识产权大数据智能应用管理系统优化升级软件开发
预算编号:****-W********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东知识产权大数据智能应用管理系统优化升级软件开发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建设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平台、专利预审智能审查系统、知识产权智能辅助决策系统、知识产权智慧监管系统、知识产权办案辅助系统、AI智能服务系统和知识产权与浦东重点产业智能分析展示系统。
开发周期(交付时间)要求:本项目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系统开发、部署、测试、试运行、交付、验收的全部工作内容。供应商可自报少于***个日历日的其他时间。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系统开发、部署、测试、试运行、交付、验收的全部工作内容。供应商可自报少于***个日历日的其他时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 *.*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楼**A**室。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对标改革专窗”》(https://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弄*号T*栋*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玉洁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