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年柳川镇返排村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剑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剑发改招标核准〔****〕*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剑河县 柳川镇返排村、加禾村,南加镇新台村,南哨镇德号村,南明镇大坪村、河口村,太拥镇九连村、磻溪镇谢寨村。 。 | ||||||||||||||
*.*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亩,拟新增耕地面积***.**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元。 | ||||||||||||||
*.* 计划工期:***天 。 | ||||||||||||||
*.* 标段划分:剑河县****年柳川镇返排村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亩,拟新增耕地面积***.**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土地规划资质丙级及以上和测绘乙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专业 设计负责人具备测绘工程或土地资源管理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 *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 元,*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联系方式 | ||||||||||||||
|
||||||||||||||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