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临沂沂河新区三河公园维护提升二期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沂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临沂沂河新区三河公园维护提升二期工程,本项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包含缺失色带的补种、损坏道路及设施的维修等建设。(具体内容以实际招标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不划分。 *.建设地点:临沂沂河新区。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力量、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过时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zhongjingxinlinyi@***.com。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沂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鲁商中心A*座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日 期:****年**月**日 监管部门: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