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号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评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款规定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如定标候选人不足上述数量时,则按实际数量推荐。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附则—规则*:有效范围平均值法—*.确定定标候选人:评标*对所有进入本评审环节的投标人, 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并推荐不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款规定数量的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 现修改为: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评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款规定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如定标候选人不足上述数量时,则按实际数量推荐。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附则—规则*:有效范围平均值法—*.确定定标候选人:评标*对所有进入本评审环节的投标人, 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并推荐不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款规定数量的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 二、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地方同时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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