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民法院及熊岳法庭物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民法院及熊岳法庭物业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整/年 最高限价:******.**元整/年 采购需求:对公共区域卫生清洁的日常管理,建筑本体及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环境美化绿化的管理、固定时间段固定区域的看护、消防安全的管理及就餐人员的餐饮服务等。(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对其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开标地点为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青龙山大街南段)。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lnjbgs****@***.com邮箱,并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文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 ***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加密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供应商应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解密时间应在**分钟内完成。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二次报价。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地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日月大道**号 联系方式:姜明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标新航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楼 联系方式: 王克勤****-******* 邮箱地址: lnjbgs****@***.com 开户行: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标新航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克勤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