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综合服务中心)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
各潜在投标人:
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综合服务中心)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封面)中“项目名称、落款日期”原文内容为“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现更正为:“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综合服务中心)”落款日期“****年**月”更正为“****年**月”。(详见附件)
二、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修改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修改公告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修改公告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