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甘河、多布库尔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
一、招标条件
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局的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甘河、多布库尔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以《关于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甘河、多布库尔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鄂政字〔****〕***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甘河、多布库尔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鄂伦春自治旗
*、建设规模:诺敏河新建护岸**处,长度**.***km;甘河新建护岸*处,长度*.**km;多布库尔河新建护岸*处,长度*.*km。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及与之配套的现场技术服务。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预算金额:*******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行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计入全国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s://***.***.***.***:****/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技术支持电话:****-********、****-*******。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章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局
地 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文化街**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A座***
联 系 人:苏峰、陈燕琳、张悦、范琪、马岩鹏、郭宇宁、蔡鑫博、滕文明
联系电话:***********、***********
十一、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