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红寺堡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信息
宁夏
2024-12-19
发布时间2024-12-19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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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NCZ(WZ)******

项目编号: D****-**************

项目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红寺堡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红寺堡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为红寺堡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合计:*预算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延续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 至 ****-**-**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前进西街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北街**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锁红连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倩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