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康路三期(太平大道-新干线)工程施工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
项目名称:富康路三期(太平大道-新干线)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答疑内容
*、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在近 *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 * 项工程造价为 ***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 *.*分,最高得 * 分。 提问一:为什么企业业绩要求****万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只要求***万业绩,是否应该提高项目经理业绩为****万较为合理? 提问二:项目经理业绩*.*分一项,三个合计回来是*.*分,总分才*分,故项目经理业绩分不合理,建议项目经理业绩分改成*分一个或者*分一个。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请问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奖具体包括是哪些奖项?以下奖项是否属于质量奖?装饰装修奖、绿色施工、詹天佑奖、技术创新、QC成果、装饰装修奖、科学技术奖、科学进步及技术应用、园林工程奖、施工工艺或施工工法类等。
答:詹天佑奖、园林工程奖属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类奖项。装饰装修奖、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学技术奖、科学进步及技术应用、施工工艺或施工工法类奖项不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类奖项。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四号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号天安数码城四期*** |
联系人:黄工 | 联系人:郭健辉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