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潜在投标人
国药控股(湖南)医药创新产业园(一期)项目末端空调设备采购及空调系统安装工程潜在投标人提出澄清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年**月**日**:**)截止。
一、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问题的回复
问题*:预算编制软件一般默认税率为*%,招标合同模板中设备费税率**%,设备部分的投标税率是否按**%
答复:设备部分的税率按**%执行。
二、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均保持不变。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答疑、补遗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牵头方)、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方)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华宁路***号
联 系 人: 杨晖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号院*号楼
联 系 人: 刘学武、范玉洁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