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南 康 路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施 工 ( 招标 项 目 编 号 A**-******-****-****-**)于 **** 年 ** 月 ** 日完成开标、评标工作, 并于 **** 年 ** 月 ** 日发布评标结果公告(公示时间:****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招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递交的异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项目于****年**月**日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现异议已处理完毕,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工程建设中心(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珩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公章)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