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张贵庄雨水泵站工程(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张贵庄雨水泵站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张贵庄雨水泵站工程(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张贵庄雨水泵站工程施工)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内容如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个月
(*)项目经理:李建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津****************)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个月
(*)项目经理:石庆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津****************)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个月
(*)项目经理:吴丽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闽****************)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李解,吕超、马瑛、潘竞龙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招标人:天津市东丽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