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
工程厂房及厂区设施监理
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JG****-****
各潜在投标人: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工程厂房及厂区设施监理施工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作出如下澄清与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及规模”、投标人须知中“项目概况”、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工程规模”。原: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门卫**.**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对长约*.**公里的园区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新建供水管道****米。其中*层厂房共*栋(包含 **#栋、**#-**#栋),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门卫**.**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它配套设施工程包含:门卫室 *个共 **.*平方米、道路广场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厂区内雨水工程,厂区内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场内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土方,通信工程,门楼围墙工程等。 |
“修改为”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层厂房共*栋(包含**#栋、**#-**#栋),厂房地上面积共*****.**平方米,地下室面积*****.**平方米;其它配套设施工程包含门卫室*个共**.*平方米、广场工程、围墙工程,园区道路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场内土方工程、通信工程、天然气供给工程、厂外供电工程、厂区雨水工程、厂区污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沿线风貌提升改造工程、入园道路牌楼及园区亮化工程、牌楼工程等。 |
本澄清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上述内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高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