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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青浦公安辖区视频监控点位智能化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青浦公安辖区视频监控点位智能化提升项目
预算编号:****-W*********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青浦公安辖区视频监控点位智能化提升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天内要求所有设备到货,**天内完成全部的安装调试,进入试运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但应遵守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接受不多于*家供应商的联合投标,参与联合投标的供应商应分别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证明。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崧文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青浦区城中西路**号南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智、朱达君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