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学年度教师餐食品原材料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成都市金牛区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学年度教师餐食品原材料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个日历日(履约期内若实际产生的配送费用超过合同签订金额则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签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单位确定合同签订事项,中标结果公示后**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本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投标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各采购包预留比例。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说明: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②分包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复印件;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均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且能满足各采购包关于中小微企业制造预留比例的,则可以不用合同分包,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说明:①产品制造厂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②产品制造厂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预算品目: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行业类别:详见采购需求附件;*.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监督电话:***-********;*.最高限价:****.*****万元。
名称:成都市人民北路小学校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高新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一街**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