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阜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五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备案。招标人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五期工程调整(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华路(利民街-兴盛街)、滨河路(解放大街-兴盛路)
*.工程规模:新建雨水主管线****米,管径为D****-D****,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新建雨水口连接管****米,管径为DN***,采用HDPE管;新建雨水提升泵站*座;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及雨水口等设施。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四、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现场投标地点: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领取地点:请到阜新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fuxin.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