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A**-******-****-****-**-**
标段(包)名称:龙江镇朝阳工业园—规划十路建设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答疑内容: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第三条作出以下补充说明:
以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如下: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或保单)原件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字样,载明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担保包括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应由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应由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书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或有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应由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承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融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统称为保证机构。
(*)纸质投标保函应采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纸质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可参照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印发的格式。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必须是招标人。保函(保单)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的名称,担保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开立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函(保单)有效期应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载明保证机构的联系方式和详细地址,并由保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尽事宜详见《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投标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政数〔****〕**号)。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代理机构:广东众信至诚项目管理
工程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
*号弘越中心**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