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环境景观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湖南省东安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受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环境景观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评标,并于****年**月*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和投诉,现将本项目中标单位公告如下:
中标单位:湖南嘉原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项目负责人:杨波
证书编号:************
工期:***天(日历天)
监管部门: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与政通二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 系 人:刘巍;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东安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东安县白牙市镇舜皇路**号;
联 系 人:汤玉(项目负责人)、唐蔚秀、唐玲芳;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