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中卫市司法局购买****-****年度“仲裁法律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购买****-****年度“仲裁法律服务”,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年,******.**元/年,*年总预算金额为*******.**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服务内容为仲裁服务,经公开招标后仅有一家企业报名投标。且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专家论证后,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局限中卫市只有一家企业(中卫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有限公司))满足采购需求,因此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北街**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张学云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利民街*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刘铸丹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行政新区清风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婷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关新村东门口北面(蔡桥街**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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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