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光网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光网基础设施(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光网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号)、《关于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光网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号)、《关于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光网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光网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 项目建设规模:
针对容西ABCDEFG单元、雄东AB单元、启动区已建成/在建地块和昝岗高铁站片区已建成/在建地块进行智能城市光网建设,包括光缆网(含最后一公里)、传送网、IP承载网、基础资源智能运营管理系统二次开发和网络安全设备等方面。
本次监理阶段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硬件安装调试、基础设施建设等,涵盖试运行及验收和竣工移交阶段监理服务。主要工作范围为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风险控制、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廉洁建设管理、项目的协调和组织、设备采购、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其它监理工作。
本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 项目施工工期计划:本项目的工期为**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进场做施工准备工作,各阶段性工程完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结束止,期间由委托人按需确定人员入场计划(缺陷责任期**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①②要求中任意一项均可: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下列①至⑤项的要求:
①*名,具有通信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②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③近*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参与过一个投资额****万元及以上的通信工程监理从业业绩;
④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
⑤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任职。
(*)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投标人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号)等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A.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P项修改为本条)。
B.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r项修改为本条)。
C.以上u、v、w、x、y、z、A、B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A、B条要求为准。
D.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人按*.*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 时 ** 分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应分开制作。暗标部分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导出PDF格式再进行上传(暗标部分不需要电子签章)。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内容编制错误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应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xaprtc.com/)上发布。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号C*栋
联系人: 罗经理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板正南大街**号
联系人: 刘冬琦、卜权、宫英健、张雪源、赵悦、封勋
电 话: ****-*******、***********
电子邮件: liudq@sstc**.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