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时**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上发布了太化·逸景新居项目*#楼、*#楼、*#楼、*#楼、水泵房、地下车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原公告内容: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电子邮件:tyszjjsck@***.com
现变更为: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电子邮件:thjtgszbb@***.com
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号
联 系 人:刘子怀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鑫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号太化大厦*层
联 系 人:贾志伟 白青青
电 话:****-*******
电子邮件:sxxcg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