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福安市乡村振兴“千万工程”项目(一期)—宁海村工程(施工)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
福建
2024-11-15
发布时间2024-11-15 招标类型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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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福安市乡村振兴“千万工程”项目(一期)—宁海村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年**月**日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安市金湖路*号龙芝·富春茶城*号楼(农垦集团)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号招标大厦*层

联系人: 林先生、陈女士

电 话: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福安市乡村振兴“千万工程”项目(一期)—宁海村工程(施工)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福建省佰美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拟派出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无效,根据招标文件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条,否决其投标。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四川蜀元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伏剑

相关个人业绩:/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川****************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中标候选人:四川蜀元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工期:***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暂列金额:******元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谢龙(组长),雷廷建,方振峰,林振兴,陈为建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本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招标控制价:********元 K值:*.**%。(*)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罗庆堪、职称专业:市政工程、资格名称:工程师、证书编号:***********。(*)本项目于****年**月**日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评标工作,由于开标过程中工作失误,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公式“(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扣除**万元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导致“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及评标基准价”计算错误,造成现场抽取的**家原入围企业名单无效。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和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的规定,经招标人复核、确认,于****年**月**日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组织原专家进行重新评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日。(*)招投标监管部门: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十二、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