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探沂镇初级中学原校舍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费县探沂镇初级中学原校舍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经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费审批投资﹝****﹞**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探沂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该项目位于费县探沂镇,主要内容对费县探沂镇初级中学校园网络及机房进行改造,投资额:*******.**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临公管办〔****〕*号《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具体要求详见《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及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linyi.gov.cn)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探沂镇人民政府 地 址:费县探沂镇驻地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联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广州路与蒙河路交汇大官苑社区沿街楼A区***室 联系人: 黄工;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sxmg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