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和精细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服务范围: 目前现存历史档案较多,分类不明确、排序混乱,无法满足档案的调取查阅,极大地影响办事效率。现通过对相关档案的重新归集整理,达到分类明确、目录清晰、排序准确的目的,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同时满足社会上调查取证人员对档案的调阅利用,同时为将来档案电子化做准备。 由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档案资料进行档案整理、数字化扫描、信息著录、精细化分件、目录信息补充修改、异件处理、数据挂接等所有档案数字化、精细化加工处理,具体如下(具体数量以实际工作为准): (二)服务要求: l、供应商应按时、按质完成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应按照 《DA/T **.*-****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进行;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由供应商提交总体工作计划,并对项目进度、人员安排等进行规划,一周内完成项目开始前的设备进场、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自第二周开始档案的扫描、编辑、核对、卷内分件挂接等数字化、精细化处理工作,并开始按规定计算和监控工作进度; *、为保证档案的保密和安全,以及工作完成的质量,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的档案管理人员协助下,进行档案的编辑分件工作; *、供应商应负责在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应覆盖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的出入口、档案存放区、信息存储区和工作区,实施全方位监控。视频监控系统应接受采购人监管。在服务期间及服务完成离场前,供应商应将视频监控数据及回放记录移交采购人保存。视频监控数据在服务开始后应一直保存直至服务结束。 *、供应商应确保编辑的文件资料准确、清晰,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和精细化与档案数字复制件的精细化工作具体要求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案卷格式标准>的通知》(高检办字[****]***号)、《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案卷格式标准>的通知》(高检办发[****]*号)、《辽宁检察机关诉讼档案精细化工作规范(试行)》(辽检办字[****]**号),并完成《档案基本信息(汇总表)》;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将处理完成的档案数字复制件、目录、数据、资料等挂接到采购人要求的档案管理软件中,并且将数据备份交给采购人。 *、供应商须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验和抽查,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修改错误; 并应每周向采购人提交一次工作报告,对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要求、下周工作计划进行阐述,接受采购人对工作进度的宏观控制。 (三)服务标准: 满足《DA/T **.*-****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案卷格式标准>的通知》(高检办字[****]***号)、《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案卷格式标准>的通知》(高检办发[****]*号)、《辽宁检察机关诉讼档案精细化工作规范(试行)》(辽检办字[****]**号) (四)安全和保密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签署采购人提出的《保密承诺》; (*)中标供应商应指定专职档案交接员与采购人的专职档案交接员配合,负责原始档案的交接工作(填写档案交接单); (*)中标供应商在工作现场设安全保密员,负责档案原件在整个档案扫描流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已扫描档案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 (*)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工作现场; (*)未经采购人许可,任何物品不得带离工作区域; (*)工作区域采用内部局域网传输交换数据,不得存在对外出口; (*)已扫描的数据除按规定刻制提交的光盘以外,只能放在工作区的电脑上,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移动数据存储介质进入工作现场,或将存储数据带离现场; (*)不合格退回的返工介质,在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交采购人销毁; (*)工作电脑在扫描工作完成之前,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离开工作现场; (**)全部扫描工作完成并已通过验收后,工作电脑上的全部数据必须在采购人技术人员的监督下彻底销毁(低级格式化数据存放硬盘)。 (**)其他保密事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序号 项目类型 描 述 数量 * 档案数字化+档案精细化共同进行 对库存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并生成电子件,并且直接对档案电子件进行分件和精细化处理 约*****卷 * 档案精细化 对档案电子件进行分件和精细化处理 约*****卷 * 文书档案 对文书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扫描、编目、录入、挂接和装盒 约****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