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
各投标单位:
碌曲县郎木寺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第三标段),建设单位根据图纸和施工现场实际的工程量测量和核对后,出现部分工程量与预期的不符,现需要对部分工程量进行调整以满足实际需求,同样控制价根据工程量调整也做出了适当调整。(具体的工程量详见答疑澄清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原招标控制价金额:****.**** 万元 备注:含不可竞争费用,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现招标控制价金额更正为:****.****万元 备注:含不可竞争费用,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现澄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注:其它内容不变,望周知!
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后各投标人下载此澄清后请**小时内回复; 回复确认邮箱:**********@qq.com。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