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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大团镇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消防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团镇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消防设备项目
预算编号:****-W*********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大团镇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消防设备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根据浦东新区安委办印发的《浦东新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浦安委办*****号)有关要求及新区电动自行车治理相关要求,结合大团镇实际情况,拟开展大团镇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消防设备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网上信息为*的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不存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 号)附件 *“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 ” 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注:行政处罚以 **** 年*月*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年家浜东路***弄**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年家浜东路***弄**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专栏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地 址:大团镇永春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广汇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年家浜东路***弄**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