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发布的“东莞市石龙镇王屋洲村综合停车大楼(招标编号:SLASLA******** )”的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
*.*.**.*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为:【不采用下浮率】 人民币 元(其中包含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最高限价为:【采用下浮率】 人民币********.**元(包含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注:本工程最高限价按最高报价值下浮*.**%。 |
现对应招标文件修改为:
*.*.**.*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为:【不采用下浮率】 人民币********.**元(其中包含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最高限价为:【采用下浮率】 人民币 / 元(包含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注:本工程最高限价按最高报价值下浮 / %。 |
其他内容不变,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