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项目-县城污水管网修复工程答疑函
各潜在投标人:
绥宁县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项目-县城污水管网修复工程收到以下提问,现对收到的疑问进行答复,答复如下:
问题*、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是否可以采用纸质保函,如采用纸质保函是否需要现场提交?
答:保函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中标单位保函原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给代理公司,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投标制作软件中“资格审查等资料”未设置标书签章,无法进行电子签章,请问此项内容是否不需要盖电子章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生成?
答:需要盖章,请重新下载答疑文件制作。
本答疑函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 **号 ;
联 系 人: 唐英平;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体育产业*号商柱楼****房 ;
联 系 人:曹海军(项目负责人)、易健 ;
电 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