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杨浦区公安监所聘用留置专区看护人员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杨浦区公安监所聘用留置专区看护人员 *******.**元 上海杨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营口路***号*号楼**层B座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杨浦区公安监所聘用留置专区看护人员 杨浦区公安监所聘用留置专区看护人员 协助看守所民警开展工作,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需**小时不间断保持各岗位在岗,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个月 参考《上海市公安机关留置专区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标准,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阳,陈瑜,陈培民,裘炯,罗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差额累进制收费,***万元以内按照*.*%收取,***-***万元按照*.*%收取,***-****万元按照*.**%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项目,经过专家组谈判,推荐上海杨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成交单位。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机关留置专区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留置专区队伍由民警及特殊保安组成,特殊保安实行统一招录标准、统一培训考核、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指挥调配,且需通过市区两级保安服务机构招录。上海杨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长期服务于杨浦公安的特种保安公司,近年来组建了一支人员稳定、具有高效服务能力、准军事化管理的保安队伍,在管理手段方式和执行力上有较好的优势,已经为本项目提供了*年的连续服务,对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具体服务流程有着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且具有高效的执行力。鉴于本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地 址:上海市平凉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号*号楼*楼C***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天如、肖蜀隽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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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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