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 ****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和顺县李阳镇马圈沟村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倾倒点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撤销原因: 本项目和顺县李阳镇马圈沟村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倾倒点治理工程实施内容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该项工程内容不涉及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和性质,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不再要求投标人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特此说明。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和顺分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