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市望城区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年**月**日**:**)截止。本次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请问“投标信息表”中的“其中暂估价(万元)”是填专业工程暂估和材料暂估的合计金额么?
答:材料暂估价不需要汇总到投标汇总表的暂估价中。
问题 *:“室外工程”的“包干”单位工程中什么金额都没有、清单也没有,请问此单位工程是不需要报价么?
答:室外工程的“包干”单位工程不需要报价。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中的“建设单位为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修改为“建设单位为长沙市望城区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均不变。
招标人: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