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费县田石路(朱田至郝家村)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山东
2024-10-12
发布时间2024-10-12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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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费县田石路(朱田至郝家村)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费县田石路(朱田至郝家村)段道路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及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内容:费县田石路(朱田至郝家村)段道路工程, 路线全长**.**公里,路面宽*-**米,起点位于起点位于费梁公路北侧,由北向南布线,终点位于G***南侧,二级公路标准;主要建设内容路面、平面交叉、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资额约 ****元。

*、建设地点:费县田石路段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费县田石路(朱田至郝家村)段道路工程施工,投资额约****万元;

第二标段:费县田石路(朱田至郝家村)段道路工程监理,投资额约**.*万元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周期随建设周期,直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为止。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资质相对应的专业壹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并具有高级职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年****-****年****,每日上午*:**-**:**,下午**:**-**:**时,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获取方式: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投标文件下载领取。网址:https://ggzyjy.linyi.gov.cn/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在规定时间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者jpg格式)至电子邮箱sdmt****@***.com;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日期:****年****日上午**:**时,过时作废。

*、开标日期:****年****日上午**:**时。

*、本项目采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 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号)《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赵院长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明途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