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渝康家园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网址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QIJ**C*****
项目名称:渝康家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完善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区为平台的精康服务体系,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服务品牌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区康复宣传氛围,改善社会大众对精神障碍患者的认知偏差,全面促进“精康融合行动”供需对接。
合同履行期限:半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年检结果为“合格”,在重庆市范围内承接实施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未出现不合格情况。
依据:《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号)
获取文件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公告网址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按时报名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年**月**日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黔江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磋商开始时间: ****年**月**日 **:**
磋商地点:黔江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采购经办人:段海甲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采购经办人:段海甲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海甲
项目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