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配电房及电梯改造):
废标理由: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法予以废标。
采购包*(配电房及电梯改造):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采购人代表: | 陈栋泉 |
评审专家: | 常松彦 、 黄诗杰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配电房及电梯改造:*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福建省一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宏电(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三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未提供联合体成员方中小企业声明,资格性审查未通过。
名称:惠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学园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滨街道百源路*-*号中旅综合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愿博
电话:***********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