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社会福利院安全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青海省社会福利院安全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获取投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青政采磋商(工程)****-***号
项目名称:青海省社会福利院安全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青海省社会福利院安全能力提升项目分包一;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其他资格要求:*.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施工企业)》完整内容。(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建筑业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情况、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 至 ****-**-** 上午**:**-**:**和下午**:**-**:**
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方式: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文件(下载的“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https://***.***.**.***:****/logincloudid=***)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青海省社会福利院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址:青海省社会福利院 | 地 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号地矿综合写字楼**楼)。 |
联系人:陈老师 | 联系人:周女士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信箱:qhzfcg@***.com | 电子邮件:qhzfc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