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圆墩遗址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本招标项目下圆墩遗址工程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徐审批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财拨,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云东路和泰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 建设规模:建设下圆墩遗址工程,设置广场、雕塑、景观花园、休闲座椅、特色铺装等,配套建设绿化、排水、照明、监控、消防等工程。
*.*.* 本项目共分 壹 个标段。
*.*.*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日历天。
设计工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现场开工令为准。
*.*.* 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发包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全专业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完成规划手续办理、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含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使工程项目具备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算审计等全部内容。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绿化施工单位(无资质要求) 组成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 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 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 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 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 年的。
*.*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 **** 年 * 月 * 日(含) 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单项合同造价***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 公示一览表” 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 **** 年 * 月 * 日(含) 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单项合同造价***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 公示一览表” 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
“ 信 用 江 苏” 网 站 公 示 ( “ 信 用 徐 州” 公 示 地 址 :https://www.xuz 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 “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的情形。
*.*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tpbidder)”中备案。
*.*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两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的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时**分。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 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 * 时 ** 分。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s://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欣欣路七里沟变电站北侧
联 系 人:张广东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远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郭庄路康馨园二期 B**D*** 室
联 系 人:李健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