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伊宁市南区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新疆
2024-09-13
发布时间2024-09-13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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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伊犁州伊宁市南区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备案。招标人为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伊宁市南区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工程规模新建改造供热管网**千米及换热站设备购置安装等。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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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伊宁市南区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建设项目(EPC)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配合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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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本项目所有拟派人员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它要求*、施工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设计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市政相关专业)(含以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后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参与招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xjyl.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伊宁市
代理地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河北路****号福安·西城国际*号商业楼***?-?***号商铺
招标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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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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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孙冠群
代理联系人:
马明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qq.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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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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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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