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 ****-**-** 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晋城市公共服务平台,高平市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了 高平市新华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人:高平市公共事业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素霞 联系方式:****-******* 平台网站:www.jcebid.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